调整有以下几点,看成都社保代理公司解答如下:
1、养老缴费基数调高了,医疗和大病的则调整了费率,
2、大病险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个体不用缴了!
3、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
那么具体的调整内容大家请往下看!
按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 2020年1月1日起我市社保的相关保险参数将作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
选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个体人员,缴费费率和缴费金额不变。
缴费基数下限从2020年1月1日起暂调整为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5%即2966元,个人缴费第一档金额调整为593.2元。
基本医疗保险:
从2020年1月1日起人员类别按“城镇职工”和“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参保的单位职工,缴费费率调整为单位6.7%,个人2%;
人员类别按“非本市户籍农民工"
参保的单位职工缴费费率调整为单位3.7%个人2%;
选择按"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个体人员,缴费费率调整为8.7%,缴费金额调整为375.32 元;
选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个体人员,缴费费率和缴费金额不变。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单位参保职工缴费费率调整为单位0.8%;
从2020年1月1日起,选择按“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个体人员,缴费费率调整为0.8%,缴费金额调整为34.51元。
重特大疾病保险:
从2020年1月1日起,选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个体人员,不再缴纳重特大疾病保险。
生育保险:
从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将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财务科目调整,业务数据不做调整。
生育保险补缴规则和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即中断生育保险关系或欠费4个月(含4个月)以上的人员,重新参保时生育或施行生育手术时需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这张表对比讲解了2019年和2020年的调整变化,各位小伙伴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成都社保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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